2)第 140 章_袖中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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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他也厌了,加上今年胳膊受伤,怀袖不肯跟他来,也没带上宁宁,他就是猎得好,也无人可显摆。不管他猎得如何,下面那些人都会夸他英明神武,然后一番歌功颂德,耳朵早听出茧子了。

  是以今年一开始,按惯例,他猎了只圈养的白鹿,就算完事,倒也没人发现他受了伤。

  不过今年与往年不同的是,他邀请了北狄的两位皇子一起参加狩猎。

  是以,那些年轻气盛的齐国儿郎们倒是比往年更有竞争之心,势要让北狄人看看他们也有骑射弓马厉害的小将,这岂不是在皇上面前露脸的一个大好机会?

  萧叡草草逛了一下,放他们去狩猎,自个儿先回去等着了。

  不多时,竟然瞧见北狄的大王子乌术慢悠悠地也回来了,还提了只大白兔。

  萧叡闲来无事,与他说话:“大王子晚上打算吃烤兔子吗?朕这里倒是有个御厨,极会烹饪兔肉。”

  乌术腼腆地笑了笑,道:“这不是抓来吃的,我射中她的脚之后,发现她是只怀孕的兔子,在我们那里不杀怀孕的猎物。我把她带回来,打算养起来。”

  萧叡赞道:“大王子宅心仁厚,有好生之德。”

  心里却想,他生在北狄倒是投错了胎,既不擅骑射,还爱读汉人的书,难怪不受他父亲的宠爱,手下也没几个部族支持他。

  但这大王子大抵还有一些北狄人的自尊心,画蛇添足似的辩解道:“围场的猎物感觉都是提前养好的吧,见了人既不怕也不躲,呆头呆脑,猎来也无趣。”

  萧叡愣了下,觉得好笑,还还是给他这几分面子:“是了,没什么意思。不过围场里也有些狼虎,却是野性的,只是太危险,大王子要是遇上了,还得多小心,不然朕不好向您父亲担待。”

  乌术坦白地道:“我骑射没有我弟弟好,单我绝猎不到那等猎物。陛下,等我把这兔子养好以后,生下小兔子,能送进宫去给我妹妹玩吗?她一个人皇宫之中,想来很寂寞吧。”

  萧叡应允下来,他倒不讨厌雪妃,那就是个被当成宠物养大的小公主,天真烂漫,那小姑娘连大字儿都不识一个,每天吃了睡、睡了吃,居然过得还挺快活。

  有时他过去说两句话,却也想,要是真能遇上一个一辈子就这样任她做傻子的男人,是不是也能过得快活。因为什么都不懂,所以她能一直乐呵呵的。

  世上有许多女子都是如此吧。

  怀袖要是知道他所想的评判,一定要生气,萧叡念及此,嘴角不由自主地浮出一丝笑来。

  他还是觉得女子聪慧更好,他要的是妻子,又不是宠物,像袖袖那样的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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