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十四章 民女不认_福妻临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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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堂上气氛威严肃穆,齐云姝挺直腰背,跪得直直地道:“民女不认,民女未曾偷过任何人的银钱。”

  她未曾做过的事,否定的时候铿锵有力

  刘县令对上她清澈透亮的眼眸,白胖地脸上滑过不悦瞪她一眼:“人证物证俱在,赵齐氏你好大胆子还敢否认?”

  “民妇未曾做过的事情怎可乱认?”齐云姝想看看刘县令所说的人证物证何在?

  刘县令往旁边一指:“柳万成,你是苦主你来说说是怎么回事!”

  左侧下首处站着一个年轻男子,他手上端着红漆小托盘,托盘上放着两张雪花花的银票,大写的五十、二十的字头刺得她眼花。

  齐云姝在看到的瞬间顿时明白过来,原来还真是这七十两银票的事!

  这银票是她陪赵景出发去保宁府前由月娘送过来的,当时说是齐家给她准备的嫁妆银子。

  她想着当时去保宁府银钱不够,再说是原主的嫁妆便收下了,但后来赵景弄到了银子,她便想将这七十两还回去,但因为赶时间没来得及还,便一直缝在她衣服内袋,打算等赵景回来一起去还。

  没想到此刻却成为诬陷她偷钱的证据!

  柳万成指着她振振有词:“我柳家曾经请她去做过菜,她做完之后经过我母亲的院子,当时我就觉得她不对劲,没想到她竟然顺走了我母亲随手放在桌案上的银票。”

  得他提醒,齐云姝才想起这柳万成是谁,镇子东边开酒楼的柳家二儿子,今年十七岁,别看他年纪不大,这戏却很好,将一件无中生有的事说得有鼻子有眼。

  要不是齐云姝知道自己没有做过这事,恐怕她都以为他说的是真的了。

  但她没拿就是没拿:“你胡说,我虽去你们柳家做过菜,但未曾带走过任何东西,更不用说银票了。”

  柳万成立刻挥着手头的银票问她这不就是她偷出来的吗?

  齐云姝别过脸大声道:“这是我妹妹月娘给我的,不是偷来的!”银票是衙役从她身上搜出来的,说不是她的肯定行不通,为表清白,她只能说实话。

  只要刘县令把月娘请来做证,相信就能还她清白了。

  但莫名其妙身陷囹圄,齐云姝却又不得不多想一想,万一月娘跟他们是一伙,她又该怎么办?

  齐云姝正煎熬时,却听那上首的刘县令直接道:“这么说来你承认这银票是在你手上搜到的对不对?”

  这是事实,齐云姝没说话,刘县令只当她默认了又道:“那么你也承认去过柳家,是也不是?”

  齐云姝直觉不对劲,可这问的都是事实,她否认不了,便默默地点了点头。

  刘县令当即一拍惊堂木:“既是如此本官便判你偷窃罪成立!”

  齐云姝有些发蒙,怎么可能,这还什么都没有审了!

  她慌乱而茫然地四处望了望,终于看到了站在木桩外的赵景,他负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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