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449章 深林旷野_带娃回村后成了大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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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坤门!

  网红男子浑身一颤,有些不敢置信的看着眼前个头并不算特别高的中年男人。

  此人个头虽然不是很高,但却极其健壮。

  其一身肌肉堪比‘罗尼.库尔曼’。

  骇人!

  极其骇人!

  吞了吞口水,声音软了一些:

  “我们是来吃黄金肥肠的,又不是来吃酸豆角的。”

  何坤点点头:“行,还嘴硬是吧。”

  扭头朝许光军道:“酸豆角也别给他了,一粒都不许给!”

  “切,谁稀罕?一个酸豆角而已,谁没吃过?”网红男子一脸不屑。

  但迫于何坤的威压,也没再提肥肠的事情。

  只是甩着一张脸,气呼呼的坐回自己的位置上,以维护自己仅有的脸面。

  他之所以坐下,绝对不是因为害怕!

  他只是觉得旁人说得很有道理。

  身为一个公众人物,不能得理不饶人。

  尤其是他这样拥有几百万粉丝的大网红!

  更应该以身作则!

  不能让‘家人们’觉得他是个仗势欺人的人。

  更不能败坏自己的路人缘。

  得维护好自己‘善良’的人设!

  看到网红坐回去不再吭声,何坤也没再搭理他。

  环视了一圈现场后,一边撩起系在腰上的围裙擦手,一边说道:

  “有没有人想吃西红柿炒蛋?”

  “我做的!”

  “想吃的就下单啊!别跟我客气!”

  师父的话给了他启示。

  虽然他现在正值壮年,还能在这条道上摸爬滚打好多年。

  但是,人呢,得给自己留一条退路。

  将来要是这一条道走不下去了,总得找点别的事情做。

  不说维持生计什么的,至少不囫囵度日。

  至少可以让自己的生活充实有希望一些。

  因此,现在一有空闲他就来东来大饭店这边当学徒。

  他一个堂堂的坤门老大来当学徒,跟那些真正的学徒是不一样的。

  其他学徒都是从最简单的事情做起。

  三两年内不一定能摸得到勺子。

  但他就不一样。

  他一来就要摸勺子。

  学的第一个菜就是‘西红柿炒蛋’。

  听闻河市最大帮派坤门的老大居然在东来大饭店里当学徒,食客们感觉很是不可思议。

  有人试探性的问道:“如果不好吃,打差评会被打吗?”

  何坤哈哈大笑:“当然不会,但账必须结!”

  问话的人松了口气:“那给我们这桌炒一个吧。”

  何坤诶!

  何坤给自己做菜!

  哈哈,回去能吹大半年了!

  原本许多人都觉得,江湖离自己很远的样子。

  但忽然间,有一天,去吃个饭,遇上了‘体验生活’的江湖老大。

  他放下刀剑,化身成一个厨子,跟大家说,自己会炒西红柿炒蛋。

  这、这体验不得不说很奇妙。

  让原本平平淡淡的生活忽然间就多了一抹彩色。

  黄金肥肠带来的不满,也因此淡了许多。

  许光军一脸感激的朝何坤露出一个微笑。

  何坤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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