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319章 干点正事_第一狂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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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孔乐可根本没往这方面想。

  孔乐从金坤手上拔下一只羽毛笔,疼的金坤倒吸一口凉气,“你……你干什么?”不是说好了做正事吗?

  “写信!”孔乐说着,就用羽毛笔在纸上书写起来。

  “这就是你说的正事?”金坤愣住了,什么年代了,谁还写信,就算要写,那也不是在生死关头吧。

  “对啊,我早就想给我们家老爷子写信控诉他的种种恶行了,不过我觉得写血书比较能表达我的诚意!”孔乐认真的说,他一直都想联系老爷子,不过基本都是被那什么管家给糊弄过去的。

  老爷子比较喜欢信这种原始的交流方式,写信他肯定会收到,但却不一定会看。

  血书就不一样了,多有诚意啊,而且饱含了他的辛酸和无奈。

  老爷子绝对会看,并且会很感动,说不定心一软就把钱还给他了。

  不过用自己的血写吧,好像挺疼的,所以他一直没有行动,这次好不容易逮住机会,纸笔血都是现成的,当然不能浪费了。

  “等等,你写血书表达诚意,但为什么是用我的血?”金坤无语了,他伤口还没止血呢,孔乐边蘸边写,真的好吗,也太不顾他的感受了吧。

  “废话,用自己的血多疼啊,但凡是个人,看见血书之后的反应都是感动,而不会想到去验dna,那得多冷血的人才干的出来。”孔乐说,反正只要是人血就行了,要是某种动物血,老爷子绝对闻的出来。

  “有道理!”金坤被孔乐唬得一愣一愣的,如果他收到血书的话,也一定不会去验明真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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