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3章 叔侄_金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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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都不缺,陆廷镇也乐意宠着她,就像养个妹妹,送她去读最好的学校,给她请最好的钢琴老师。

  他相貌俊,又有金钱权利的光环,章之微哪里能抵得住这种“宠溺”,等少女心萌动,便一头栽进去。

  可惜,栽进去的似乎只她一人。

  ……

  章之微独自睡到次日,陆廷镇也没回来,差人给她打电话,又说有事要忙,过两日再来看她。

  章之微已经习惯了,她打着哈欠吃早茶,看熨烫好的报纸,油墨方块字,最大的版面,印着近期的纷争事件。张老接回被人绑走的儿子,支付赎金二十万。

  陈妈将报纸拿走,嗔怪:“好小姐,吃完饭再看罢。”

  章之微问她:“书包准备好了?”

  陈妈颔首:“车也在下面候着。”

  章之微伸个懒腰,长长叹气。

  如今学校中,大家考虑得莫过于两种,一是深造升学,二是回家嫁人。按照陆廷镇的意思,他打算送章之微继续深造,申请剑桥大学三一学院。章之微却不想去,她想考去马来西亚,读完后再申请英美的研究院。

  “我不喜欢鬼佬,”章之微曾对陆廷镇说,嘟囔,“我讨厌他们。”

  陆廷镇只当她是闹小孩脾气:“只教你学习他们的长处。”

  就升学事上,未达成一致的两人有着短暂的冷战。章之微跟着阿曼在贫民窟讨生活的时候,没少受英国警长们的气。她父母的离世和对方也脱不了干系,开店的人都得孝敬警长点东西,不孝敬的就等着麻烦上门。

  这些鬼佬们,对陆家又是另一幅谄媚嘴脸。

  在此等状况下,章之微对这群家伙没什么好感。

  还有……

  从港城到英国,十多个小时起步呢,倘若去马来西亚,不到五小时。

  章之微不想长时间回不了家。

  虽然她一厢情愿地认为陆廷镇给她一个家。

  章之微如今就读于玛丽诺修院,教会学校大多要求学生取英文名,学校中,同学都叫她“claire”,在一众如英文教科书人物的“mary”和“john”中,这个名字看起来如此特殊。

  这也是陆廷镇为她取的。

  章之微不懂英文名字的含义,她只觉好听好读,朗朗上口。陆廷镇喜欢,那她也喜欢。

  章之微聪慧,对已经学过的东西不感兴趣,有一门课程科目叫做“经济及公共事务”,简称epa,即econodpublicaffairs,今天讲港城四大民系,上面的东西她都了解,听得昏昏欲睡,熬到下课,才背上书包往外走。

  没走几步,听到人和她打招呼:“之微!”

  章之微转身,看到一短发俏女郎跑过来,蜜色肌肤,气喘吁吁。

  她在学校中唯一的好友,孟佩珊。

  章之微停下等她:“怎么?”

  “记得今年新秀歌唱大赛的冠军吗?那位穿金色裙子唱《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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