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百一十七章 隆信遣使_八条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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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说八条景定被褫夺了侍所所司、政所所司、鹤冈八幡宫奉行、箱根奉行等不少役职,但他还是没有懈怠任何政务。

  与大友宗麟相较,景定只对葡萄牙人的火器感兴趣,对打着传教为名的葡萄牙人没有丝毫的兴趣。

  因为在16世纪初,西方的殖民者完全是良莠不齐。既有举止文明、善于交流的航海者,也有许多性格凶残、行为野蛮的亡命之徒。这些亡命之徒基本上不会把“异教徒”当作人来看。

  其中,葡萄牙人西蒙·德·安德拉德就是其中之一。这些葡萄牙殖民者在门建立据点,并以统治者自居,时常在屯门附近抢劫过往的商船,有时还殴打明朝的收税官员,甚至支持广州一带的恶棍在广州一带绑架当地百姓的子女,在得手后再转卖给葡萄牙人。那些被贩卖的人下场都非常悲惨,除了被葡萄牙人当作奴隶人外,甚至还有一些儿童被葡萄牙人食用。

  严从简在其所着的《殊域周咨录》中就记载了葡萄牙人熹食小儿的方法:“番国佛郎机者,前代不通中国······其法以巨镬煎水成沸汤,以铁笼盛小儿,置之镬上,蒸之出汗。汗尽,乃取出,用铁刷刷去苦皮。其儿犹活,乃杀而剖其腹,去肠胃,蒸食之。”

  这种残忍的行径是广州当地官员与百姓所不能接受的,在当时的大明朝廷看来,允许葡萄牙人在大明的土地上朝贡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对方却以怨报德,不仅侵占明朝的属国满剌加,还在屯门犯下了诸多残忍的暴行,对于这样的殖民者,大明朝廷就只能用武力进行讨伐、驱逐。

  正德十五年(1520年),御史邱道隆、何鳌两人先后上疏称:“残逆称雄逐,其国主先年潜遣火者亚三,假充满剌加使臣,风飘到澚,往来窥伺熟我道途,略买小儿蒸而食之。近日,满剌加国王奏其夺国,雠杀等情,屠掠之祸,渐不可长,宜即驱逐,所造房屋、城寨,尽行拆毁。”

  可以看出,邱道隆、何鳌两位明朝御史都主张驱逐、讨伐也葡萄牙人,严禁与葡萄牙人私通。这种建议不仅符合了当地官员与百姓的意愿,还得到了大明朝廷方面的支持。

  正德十六年(1521年),明世宗即位后,下令处死明武宗时期的宠臣江彬以及“葡使”火者亚三,将葡萄牙人多默·皮列士押送至广州,并责令葡萄牙人恢复满刺加国,多默·皮列等人被押入监狱。

  广东官员根据大明朝廷的旨意,命令葡萄牙人离开屯门,禁止交易。油奥戈·卡尔沃(diogocalvo)等人并不遵从。官府就拘捕了迪奥戈·卡尔沃的兄弟瓦斯科·卡沃(vascocalvo)及其他在广州的葡萄牙侵略者,并夺取了两艘葡方船只。

  广东海道副使汪鋐派兵包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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