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代表人民枪毙你_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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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早起上厕所,随便抓起一张报纸来看,报纸上说,湖南省宁乡县流沙河镇芙蓉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流沙河交通管理站的车在“执行公务收费”时撞倒了一辆摩托车,摩托车上两死一伤,而奇怪的是交通管理站竟然视上十来个目击证人不见,否认了撞人的事实,将撞人的车辆清洗并修理了以后,摇身一变就站在了好心人的立场上,出于“人道主义”拨付一万元安葬费用。(详细情况见湖南《潇湘晨报》2006年7月13日a16版《一起普通车祸背后的疑团》,记者吴通清和司机仔细观察了停在流沙河交通管理站的那台疑为肇事的车辆,发现该车的左前灯比右前灯成色较新,车左前门白漆的成色也要新一些,很明显是被“整理”过的)而更令人想不到的,当有人提出为什么这台肇事车辆上为什么会有鲜血时,流沙河派出所的“警察”在没有任何人签字的前提下,拿血去化验,得到的答案是“那是动物的血!”可是到底是什么动物的血,却无法提供。

  这件车祸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是官官相护草菅人命还是那十来个证人看错了冤枉了好人,我想在媒体的监督下事情总有一天会真相大白。可是当看到“流沙河也是警察,我对他们为什么如此嫉恨呢?话还得从两年前说起。

  那是2002年的6月,我一个朋友将给他母亲治病的2700元钱转在我的帐上,要我转交给远在娄底涟源的母亲,我将钱取出来之后夹在钱包的中间,乘坐了一台开往长沙市宁乡县流沙河镇的汽车,(从长沙到涟源必须先经过流沙河),因为当时天气很热,车上开着空调,异常的舒服,没有多久我就睡着了,恍惚间我突然感觉自己屁股后面的口袋有点异样,连忙爬了起来,一摸口袋,慌了,口袋里的钱包不见了,那可是给老人家治病的钱啊!我马上站起来堵住车门,不准其乘客下车,因为我知道贼肯定还在车里。

  在我堵住车门后我打电话报了警,(我当时用手机报的警,接电话的好像是长沙110,她说马上跟流沙河派出所的联系,但是到最后都没有看到他们出警。)车到了流沙河,一个背着个很大包的乘客要下车上厕所,我感觉他不像是贼所以让他下车了。(后来证明我的判断是错误的,因为他就是同伙,他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试探我。)片刻以后又有一个提着个小袋子的人要下车上厕所,但是我感觉这个人不是好人,所以我就要跟他一同去,想不到他却拒绝了,此时,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一把抢过他手里的手提袋子,将里面的东西倒了出来,(后来我反思这是犯法的,希望读者不要效仿)果然不出我所料,我的钱包就在他的手提袋子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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