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9.我曾经来过(四)_撩遍全世界[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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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现在顶着的身份人物名叫姜禧。小时候父母离异,姜禧一直和母亲姜明珠在一起生活。姜明珠多数精力都放在事业上,对女儿一向纵容。

  进入叛逆期的姜禧成了老师眼里的问题学生,不但成绩差,还特别爱闹事。奈何家境优越,又资助学校建设教学楼、图书馆,校方对她的情况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姜明珠一直都知道,却没有多管,因为认为都是小孩子的玩闹而已,自己女儿不是没分寸。只不过,高二结束后,暑假伊始,姜明珠开始在意姜禧的学习情况。

  这些年,姜明珠的事业蒸蒸日上,公司也在前两年上市了。换言之,即使姜禧是个废人,什么都不会,这辈子也要比大多数人生活得更好。

  因为忙于事业、对女儿关心不足,姜明珠心有歉疚,平时管束很少。唯独一点,她希望女儿可以考个大学,要求倒不高,不管二本还是三本都可以。

  谢博裕,就是姜明珠找来帮姜禧补课的。

  在姜禧的记忆里,确实有谢博裕这号人。只是追究起来,还是她上小学的事情,到现在也已经过了很多年。昔日少年已成男人,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路漫记得自己初次见到谢博裕时的感受。客厅沙,一抹瘦削侧影,白皙坚毅的面容,鬓角剃得极短的乌黑的,金丝边眼镜,白衬衣黑西裤便斯文到了极致。

  除此之外,这人的声音非常好听。说话时字正腔圆,声音如同大提琴音色一般干净、饱满与低沉,又带着一点冰冷意味。因为冷淡,反而性感至极。

  那一个照面之后,她接受了自己要完成的系统任务。一个人的魅力虽说并不以外貌作为唯一衡量标准,但看得顺眼总是最为基本的一点,何况谢博裕水准颇高。

  抛开外在条件,二十五岁修得博士学位,顺利留校任教,这也绝对不是普通人可以达到的高度。要不是看攻略目标这么优秀,这傻逼系统早被她掐死一百次了。

  路漫和往常一样走进谢博裕的住处,直接到了书房,先在书房沙放下了背包,这才回到客厅。她在沙上坐下来,眼巴巴看着谢博裕从厨房里端出来两碗面。

  姜明珠很多时候都顾不上姜禧,在家里的时间不多,过去姜禧要么去外婆家吃要么自己在外面吃一点,反正姜明珠从不短了她的钱。

  这栋老别墅原本是姜禧外公的,后来在别处买了房就留给了女儿。离婚的时候,姜明珠又把房子转到姜禧名下。

  老别墅在n大的校内,而姜禧目前就读n大附中,两个地方离得很近。她凭着学习的借口搬过来住,姜明珠倒没有反对,还让就住在隔壁的谢博裕帮忙照顾。

  近水楼台先得月虽不完全算对,但离得近、接触的机会多,能生点什么的可能性自然还是要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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